一、离婚公司股权如何分配
在离婚期间,对于公司股权的分割处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某一方具备持续经营公司的意愿,而另一方希望退出该领域,那么选择退出的一方可以将自身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有意愿继续经营的一方,随后,获得股权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作价补偿款。
其次,倘若双方均无意愿继续经营公司,此时便可启动公司的清算程序,对包括股权在内的所有剩余资产进行评估和协商,以确定其具体的分割方案。
如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寻求法院的裁决。
最后,若双方均有继续经营公司的意向,也可尝试通过自行协商来确定双方股权的分配比例。若协商无果,同样可诉诸于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公司厂房不能过户到个人名下吗
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对房屋产权归属问题进行分割即为离婚房产过户行为,而办理该项事务的首要步骤即是进行离婚房产析产处理。离婚房产析产正是为了证明在此次离婚财产分割事件中所涉及的房产属于免征契税的范围之内。倘若此类房产并非因离婚原因所得,那么在房产过户过程中就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契税支付义务。在完成了离婚房产析产手续之后,便可前往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离婚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具体的过户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若选择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则需签订离婚协议书并至公证机构办理析产公证事宜,若已取得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再次办理公证;
(2)、随后,前往交易中心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的绘图工作;
(3)、
紧接着,向房管局提交免征契税的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同时缴纳50元的登记费用;
(5)、
最后,领取房产所有权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离婚的场景之下,对于如何分割公司股权的问题,存在着多种不同的处理方法当其中一方希望继续参与公司的运营管理,而另一方则愿意选择退出时,可以考虑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有意继续经营的一方,